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 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报告
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
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报告
一、集团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中文名称及简称: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树军
注册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晋安东街2号
办公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晋安东街2号
邮政编码:030009
网址:www.jindongjt.com
电子邮箱: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出租、转让;工业基础设施的建设;离退休职工管理;市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停车场服务;餐饮服务;物业管理;楼宇及房屋修缮;水电暖设备维修、保养;新能源充电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售电服务;房屋租赁;广告业务;礼仪庆典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体育场馆管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及销售;机电设备及配件、酒店设备及用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体育用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食品的销售。
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隶属于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现有在职职工613人,拥有四个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太原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太原市晋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晋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音视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个控股公司,山西北方商贸城有限公司。一个参股公司,太原北方永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东方社区卫生服务站,东方幼儿园等两个服务性实体单位。公司现资产总量6.77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涉及商贸、物业管理、文化传媒、广告业务、房地产开发、工业生产制造业等领域。
(二)历史沿革
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太原市晋东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山西晋安化工厂和山西东方机械厂政策性破产后,2004年7月经太原市企业改革领导组批准成立。属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任务是:负责原山西晋安化工厂、原东方机械厂破产重组职工回购后的剩余资产和原两厂破产前分离的非经营性资产,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负责重组企业的组建;通过经营管理、土地利用、招商引资等盘活现有资产,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解决企业破产后有关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
2017年初,晋东管理处开始实施公司化改制,同年8月完成了太原市晋东国有资产管理处改制为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建立和完善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运行机制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二、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摘要
(一)经中介机构审计后主要指标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2018年度 | 同比变化(%) |
资产状况 | |||
资产总额 | 1 | 67738.51 | 0.34 |
其中:流动资产 | 2 | 14411.88 | 34.5 |
其中:应收账款 | 3 | 1209.58 | 8.84 |
存货 | 4 | 2640.2 | 0.33 |
非流动资产 | 5 | 53326.63 | -6.10 |
其中:固定资产净值 | 6 | 44279.46 | 100.08 |
负债总额 | 7 | 31160.34 | 2.26 |
其中:流动负债 | 8 | 30152.6 | -4.52 |
其中:应付账款 | 9 | 5739.92 | 8 |
非流动负债 | 10 | 1007.74 | 235.91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1 | 36578.17 | 6.77 |
经营业绩 | |||
营业收入 | 12 | 6901.17 | 78.76 |
管理费用 | 13 | 6871.42 | 34.78 |
财务费用 | 14 | 49.07 | -1897.44 |
营业利润 | 15 | -3144.95 | 13.67 |
利润总额 | 16 | -679.06 | -4.06 |
净利润 | 17 | -689.15 | -2.64 |
上缴税费 | 18 | 1379.76 | 25.82 |
财务指标(%) | |||
资产负债率 | 19 | 46 | 2.60 |
净资产收益率 | 20 | -1.88 | -9.18 |
流动比率 | 21 | 47.8 | 40.88 |
速动比率 | 22 | 39.04 | 52.50 |
三、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王树军,男,现年51岁, 2018年1月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71360元,实际领取52160元。
赵卫家,男,现年53岁, 2018年1月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8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71120元,实际领取51920元。
郭 波,男,现年33岁,2018年1月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18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59120元,实际领取42920元。
张 莉,女,现年45岁, 2018年1月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2017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1160元,实际领取44960元。
牟山西,男,现年46岁,2018年1月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2018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0800元,实际领取44600元。
张春生,男,现年47岁,2018年1月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2018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0530元,实际领取44330元。
鲍兵,男,现年52岁,2018年1月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1650元,实际领取45450元。
杜建平,男 ,现年58岁, 2018年1月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调研员。2018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2120元,实际领取45920元。
李 仲,男,现年45岁,2018年1月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1160元,实际领取44960元。
杨林涛,男,现年54岁,2018年1月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1880元,实际领取45680元。
(二)集团公司在职员工及工资总额
集团公司截至2018年12月底,在职员工613人,应发放工资总额3664.78万元,实际发放工资总额2194.87万元。缴纳各项保险1739.76万元。离退休职工3494人,并承担其统筹外生活费用。
四、集团公司重大事件及影响
(一)重要人事任免:
2018年7月集团公司任命王春生同志为子公司太原市晋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因退休免去黄双兰同志太原市晋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职务。
(二)重大产权变动
集团公司参股投资的太原北方永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定,公司股东按股比同比减持资本金1.8亿元,集团公司按比减持0.36亿元,并收回该笔资金。
(三)重大不良资产处置
无
(四)重大未决诉讼
无
五、集团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一)经济责任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组,明确责任人,明确时间进度,积极协调解决分离移交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2018年6月份与太原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供水移交分离移交协议书;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太原供电公司签订了供电设施无偿移交协议;与太原市热力集团公司签订了供热设施无偿移交协议;与山西华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非经营性资产和物业管理服务职能移交协议。积极申请补助资金,目前中央财政改造补助资金已到位90%。
晋东小商品市场2018年全年完成招商约12万平方米,500余商户入驻,年度租金收入约3000余万元,草坪文百城,北方茶城基本实现全面试运营。
租赁经营招租程序按照集团公司和国资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租赁业务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程序执行。
(二)安全责任
集团公司全年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安全专题会近25次; 共下发文件19份,与所属各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共20份; 与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一级风险单位安全监管责任书》共8份,集团公司制定下发了一级危险点的检查标准、检查内容及检查记录表,明确了第一责任人和监管负责人,完善了安全检查制度。全年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0份共49项,并督促进行整改,整改率为83.7%。为各子公司及实体单位制作了《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公示牌》,明确了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和安全职责。
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以安全知识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发放安全知识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对市场群各单位及商户代表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组织进行了近千人的消防演练。共悬挂条幅近两百余条、制作安全知识宣传展板40余块,散发安全知识宣传单3000余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报道稿件10余篇。
狠抓安全防汛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2018年度防汛备汛工作安排》、《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防汛工作的通知》,调整组建了防汛防洪指挥机构,建立切实有效的防汛责任管理机制;认真修订完善防汛抗灾应急预案;做好防汛队伍和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成立联合检查领导组进行了汛前安全大检查,并做好汛期防汛应急值守工作。
针对鼠害隐患,安全部门联系街办召开专题会三次,分三次对市场群各单位投放鼠药600箱,商户自购粘鼠板300余个,灭鼠工具100余套,共灭鼠400多只,使鼠患得到了有效控制。
针对12·15太原市小商品批发市场火灾事故,集团公司、商贸公司积极配合尖草坪区政府对市场进行了停业整顿,拆除违章建筑、整改安全隐患。针对消防大队提出的50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整改方案、逐项落实并排出了时间进度表定人定时进行整改。
聘请专业讲师开展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自编教材及课件10余份,组织10多次全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73名安全管理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进行年检,并对12名安全负责人进行初培;并取得资格证书。组织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共57名电工和焊工进行培训学习,特殊工种合格证全部进行年检,针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了安全岗前培训。同时印制各种安全宣传资料10000余份,制作安全宣传条幅50余条,组织市场群各单位制作悬挂安全宣传条幅100余条。
为维护社会稳定,2018年共受理群体上访5件、个体上访案件8件,便民热线7件,国家信访网1件,老旧工伤人员40余人,累计接待260余人次。通过调查处理,教育疏导,得到及时协调化解。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创新责任
(四)环境责任
(1)晋东集团公司的产业结构均为三产服务类行业,在各类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有关环境保护和环保部门要求,进行环境评价,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清洁能源的利用
晋东集团公司业务未涉及清洁能源。
(3)节能降耗
2018年,晋东集团公司积极推进“三供一业”的移交和改造,继续推进节能环保改造及综合整治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美化生活环境,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4)矿山绿化
晋东集团公司业务及成果未涉及矿山绿化事项。
(5)“三废”治理
晋东集团公司积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太原市环境治理工程,在太原市中涧河快速路综合改造,地下轨道交通改造工程中,以及防治雾霾限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二青保二青等活动中,响应政府号召,配合政府美化绿化环境,严格执行政府要求,为建设文明、和谐、美丽的太原市贡献力量。
(五)企业责任
1、纳税情况
2018年度,集团公司共计缴纳各项税费1379.76万元,其中:增值税818.26万元,城建税14.30万元,教育费附加10.16万元,房产税211.08万元,土地使用税269.66万元,其他税费56.3万元。
2、后勤物业管理
针对三供一业移交项目,与供水、供电、供暖等相关接收单位积极对接落实协议,开展移交前的准备工作。东方小区自来水和用户已签定用水协议,涧河小区自来水移交正在洽谈中预计月底和用户签订协议,完成移交;供热移交工作债务核实工作已基本结束,在结清相关费用后,热力公司将与居民用户签订协议;供电的移交改造可研已于11月13日完成,下一步将进入可研评审和项目立项阶段;多次和华杉物业对接,就“一业”移交的事宜进行协商,为下一步移交做好基础工作。
启动东方宿舍区564户部分产权住户的不动产证办理工作;三号院、涧河部分产权住户补差办理不动产证的启动工作。完成三号院平房12户的确权工作。
开具低保户房产手续证明约200户,开具职工的房产证明约200份。
整理上报原破产单位职工住房历史遗留问题,退还卧虎山宿舍区个人住房租赁保证金及涧河小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
解决三号院综合整饰遗留问题,针对拆除违建后工伤户反映问题,公司指派专人,多次协商解决问题,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形成决议。
2018年外包工程完成24项,东方自修工程1项。公司防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维修房顶约4800㎡。
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牢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2018年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12次(每月一次),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和感想186篇,党委班子成员讲党课8次,集团公司145名在职和离退党员以不同形式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并进行理论考试,培训党支部书记20余人次,党员干部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年初党委与10个直属党组织签订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69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抄写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承诺书》。
三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三基建设”。如2018年6月集团公司党委对四个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做好集团公司”三基建设”基础工作一目录三手册汇编的工作,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能、细化了工作流程。
四是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加强对各种矛盾的研究解决,做好分析和研判,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党组织、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内容,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五是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使得人人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
六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不断建立和完善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严格干部选任程序,全年提任干部5名,对68名中层干部进行考核。
七是严格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2018年新发展党员4名。
八是严格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按时收缴,逐级上交,使用规范,全年收缴党费41095.30元,并全额上缴市国资委党委组织部,使用29521.00元。
九是严格标准,公开透明,按上级要求推荐5名符合条件的思想政治工作者参加政工干部初级职称评定。
4、员工情况及劳动保障
截止2018年底我集团在职职工人数为613人,其中:在岗从业人员为588人,内退人员25人。离退休人员为3494人,其中:离休人员46人,退休老工人3人,退休干部830人,退休工人2595人。
在职职工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140人。其中女性67人;研究生2人,大学本科生60人,大专生64人,中专生11人,高中及以下人员3人;35岁及以下人员5人,36岁至40岁4人,41岁至45岁23人,46岁至50岁54人,51至54岁39人,55岁及以上15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25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63人,初级52人。工人338人。其中技师1人,高级工43人,中级工44人,初级工250人。
2018年度应上缴的各保险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应缴853.49万元,实际缴纳1080.96万元。
(2)基本医疗保险:应缴316.01万元,实际缴纳298.76万元。
(3)失业保险:应缴18.78万元,实际缴纳18.78万元。
(4)工伤保险:应缴27.55万元,实际缴纳27.63万元。
(5)生育保险:应缴25.83万元,实际缴纳21.05万元。
(6)住房公积金:应缴 266.57 万元,实缴 289.40万元(含以前年度欠缴)。
由于历史原因,历年拖欠养老保险506.04万元,拖欠失业保险100.37万元,拖欠住房公积金137.34万元,拖欠职工工资905.61万元,涉及人员525人。
5、企业办社会
集团所属东方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承担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结核病管理、重型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等十四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能。
(六)未来展望
2019年集团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抓住“生命工程”不放松。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市国资委深化国企改革的总体部署,继续大力进行体制改革,提升资本配置质量和运行效率,增强活力,在基本解决生存问题的基础上,谋求集团公司资产效益最大化。
(一)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完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
稳步推进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集团公司的运行机制,完善集团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加快企业发展,提升市场的整体形象和经济效益。
集团公司围绕22万平方米商业综合楼,以消除晋东小商品市场安全隐患为重点,完善配套设施,强化管理和服务,继续完成小商品市场群的综合治理工作。尽快完成12000余平方米的市场停车楼建设项目,以彻底解决市场“停车难”问题;完成市场旧配电室改造项目,确保市场供电安全;完善市场交通道路建设,完成三横四纵交通网络建设,确保市场道路交通的畅通;按照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完成市场南广场的美化亮化工程,提升市场的整体形象;加强市场的管理与服务,围绕服务城市功能,创建百亿市场的总体要求,开展多种经营与服务,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三)加快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分离移交。
推进物业“三供一业”的移交工作,根据移交协议,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完成职能移交,有序推进改造工作,并妥善安置企业职工保障集团公司的稳定与发展;积极推进集团公司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分离移交,通过资源整合等形式改制成为独立运营的法人实体。
(四)加大资产盘活利用力度,盘活闲置资产及土地资源。
拟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重点盘活黄家坟58000平方米的土地资源,引进合作伙伴,共同开发。
(五)加强集团公司的清产核资工作。
进一步摸清集团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产权登记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同时对闲置资产和低效资产进行处置。
(六)进一步规范对外投资,确保核资权益。
重点规范商贸城投资权益,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北方永磁电机公司的投资、运营管理,发挥军民融合和电机项目优势,使公司规范运营,增加效益。
(七)加强企业综合管理,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市国资委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抓住安全生产这条主线,全面落实好安全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或《租赁(经营)单位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贯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安全责任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到人。继续加强安全队伍建设和安全体系建设,加大对公司内部各个环节的综合治理,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繁荣的生产经营环境。
总之,2019年在十九大精神的鼓舞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晋东集团将继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充分利用现有的各项资源优势和条件,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以国有企业改革和多元化发展为突破口,推动晋东集团公司的转型发展,实现让“让职工过上好日子”的愿景而努力奋斗。
六、生产经营情况
2018年集团公司完成经营收入 6901.17万元,各项费用支出1009.19万元,利润总额-679.06万元,较指标减亏120.94万元。全面完成2018年经营目标计划。
七、大额资金运作
1、2018年9月18日,集团参股公司太原北方永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减持资本金1.8亿元,集团公司同比减持,收回资本金3600万元.
2、集团公司子公司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与太原市利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市场配电室改造工程合同,合同金额498.41万元。
3、集团公司子公司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与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市场停车库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2380.48万元。
4、集团公司子公司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与华夏银行签订贷款协议,筹资1000万元,用于经营。
5、2018年度支付A1、A2、A3主体工程、安装工程欠款2355.9万元。
八、职工权益维护
1、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完善工会管理制度。在党委的指导下,制定了三基建设中工会部分的主要职责内容;摸底更新2018年困难职工档案,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录入,脱困的职工移出,切实实现太原市困难职工帮扶系统动态化管理;吸收多名新入职的职工加入工会组织,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充分发挥工会职能,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使职工真正参与到集团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中来,引导广大职工爱岗敬业。
3、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各种活动,活跃职工生活。组织开展了“巾帼建新功 共筑中国梦”演讲比赛;参加了太原市“巾帼建新功 共筑中国梦”演讲比赛并获优秀奖、优秀组织奖; 组织“三•八”妇女节趣味接力赛活动;参加太原市工交建工委第二届男子篮球比赛,获优秀组织奖;举办了集团公司乒乓球友谊比赛;与企业文化部共同组织开展了“全民终身学习读书活动”;每天做好健身活动中心和 “职工书屋”的管理服务工作。
4、增强服务意识,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为员工发放预防流感药品;两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市总对在职困难职工发放救助,计82人次,共4.1万元;看望生病职工;“八一”建军节慰问在职转业军人;为2018年32名退休职工发放纪念品;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进行救助;继续开展“太原市职工白内障光明康复”活动;继续实施太原市第十四期职工医疗互助工程;为职工们办理普惠制工会会员服务卡,使职工们在文化、医疗、维权、生活等方面享受到普惠服务;组织职工进行体检;按照市总要求补充录入困难职工信息资料,审核通过并进行全覆盖救助。
2019年3月5日